若是喜歡有分類的話,我應該是屬於付出型的。

 

只要有能力辦到,通常都會毫不猶豫的去做,為喜歡的人。不論是幫忙,或者是單純只是想付出,看到對方高興我就很滿足了,甚至會有點小小成就感。


有人覺得這樣何必呢?但其實我無法跟他們解釋這其中有什麼好處,甚至連我自己都說不出個所以然,因為喜歡所以付出對我來說是理所當然。那麼,總是會遇過被背叛被欺騙的情況吧?其實細數下來,應該是很少的,不知道是我運氣好還是憨膽,遇上了那些值得的人。

或者說,不值得的,也會被我認為成值得,至少對方讓我體認到很多,有些事要認清不要這麼傻,總是要個底線。早期的我,真的超級傻笨,過去的事就不用再提。


但是還是對自己喜歡的人會付出很多很多,雖然有時在內心會擔心對方會不會因此感到不需要或者困擾,但是等到回過神後,早就來不及了。


喜歡人就是一件多美好的事,也許喜歡就算是一種付出,笑容、感覺好的碰觸、對話,也許就是一種付出。

趁著自己還有能力去喜歡,為單純喜歡而喜歡,不記回報,就這樣,多簡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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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riko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